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

罪從何來?



罪從何來?奧古斯丁早期說法(奧古斯丁之早期就是受摩尼教影響,諾斯底主義/摩尼教用二元論來解釋罪惡):人的自由意志,選擇次好的。


 


罪就是缺乏,善的缺乏(人沒有選擇最好的)黑暗是光的缺乏,上帝沒有造懦弱,懦弱乃勇敢的缺乏---這說法維護了上帝的完美形象,但不合聖經的教導,因為人犯罪或善的缺乏都是上帝允許的。奧古斯丁晚期不同意他自己早期的看法,他的想法被Ambrose of Milan的講道所改正:


 


「邪惡並不是活物,它是我們靈性與意念上的偏差,遠離真信德的方向。這等偏差經常偷偷地臨到那不自覺的人的靈魂中,因此,更大的危險不是在我們身外,而是在我們裡面…仔細檢討你的企圖,反省你意念的傾向看住你的思想與心裡的貪婪。


 


你自己是你邪惡的肇因,你自己帶頭讓自己犯罪的人,你自己是挑逗自己行為不檢點的人,你憑什麼還找個身體之外的東西,作為自己犯罪的藉口?」,


 


R. M. Phillips《聖奧古斯丁》,天恩,頁72-73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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