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

放心與放手 From 愛家電子報



From 愛家電子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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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專家篇>
放手與放心——談親職教養與孩子的責任承擔
如果父母親經常擔負孩子大部份行為的後果和責任,反而讓孩子失去許多嘗試錯誤與練習的機會……

涂妙如(弘光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專 任副 教授兼系主任


 


  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台灣婦女總生育率於2008年已經降至1.1人,成為全球「超低生育率」地區。當家中小寶貝「集三千寵愛於一身」,是否因成人過度呵護,而減少了孩子嘗試錯誤的機會,對孩子發展自主自信的自我概念與責任承擔上,產生負面影響。

  曾聽聞許多家長抱怨:「為什麼現在的小孩,什麼事情都要別人盯呢?」言談中露出幾許無奈,其實負責和獨立有很大的關係,一個能夠獨立思考、判斷、分析的人,通常是責任感很強的人。如果父母親經常擔負孩子大部份行為的後果和責任,反而讓孩子失去許多嘗試錯誤與練習的機會,孩子長大後會變得只享權利,不懂得付出,成為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。


 


四種父母教養類型
  「家庭」是每個人早期接觸、依賴與尋求支持的地方,也最具影響力。發展心理學家透過精心設計的研究,將父母的教養方式以嚴格管控(demandingness, controlling & restrictive)與溫暖接納(accepting, responsiveness & nurturance)兩個向度,歸納出四個類型:

  
1. 威信民主型父母(Authoritative):會使用理性與討論的方式來達到指導孩子的目的,他們重視情感的表達與能力,強調孩子的自主性,會為孩子設定行為的目標。在教養過程中,強調孩子本身擁有某些權利及應負的責任。

  
2. 威權專制型父母(Authoritarian):用高度的權威來管理孩子的行為。他們會處罰違規行為,強迫孩子依照他們的想法做事,遵守權威性,而且遵從傳統與規範。

  
3. 嬌寵溺愛型父母(Permissive):管教方式有幾點特色,如:不處罰、高度的接受、積極參與孩子的事務、滿足孩子的需求,很少行為標準的要求,不要求分擔家務,給予孩子自主的自由。這類型父母通常自信心較低,對於孩子行為的控制效果較差。

  
4. 忽略漠視型父母 (Ignore):來自很多不同人格特質的父母,例如:母親患有憂鬱症,或育兒期間發生家庭爭吵,甚至離婚。由於父母必須先滿足自己焦慮狀況的需求,因而產生忽略孩子的現象。這些缺乏父母關愛的孩子容易有喝酒、逃學等行為違常問題,在社交能力、社會責任感及認知能力的表現都顯著較差,是相當需要注意的高危險群。


 



建立孩子責任心的方式
      科學研究支持的論點指出,「威信民主」的教養方式絕對比「嬌寵溺愛式」的教養對孩子更有幫助。兒童的發展有階段性且仰賴相稱的社會情境,始能給予兒童正向發展的機會。例如36歲的兒童,企圖表現自己已長大的模樣,試著挑戰超過自己能力所能擔負的責任,在多次的嘗試錯誤中,逐漸找出與家人期待取得平衡的方式,進而成功地發展出自主自動的人格特質。

   
研究指出父母親溫暖、鼓勵的行為對幼兒社會能力的發展具有顯著預測力。

幼兒社會能力
父母教養類型
     主觀情緒      自信   趨避反應/自我控制   同儕連結
型一(威信民主)  高    高     高
型二(威權專制)  低          中      低
型三(嬌寵溺愛)      低     低


 


  以下分享三種對兒童成就動機特別有影響力的家庭因素,提供父母親作為參考:

  
一、建立安全的親子依附品質。在兩歲以前,給予孩子需要的溫暖與慈愛,是孩子日後面臨挑戰與困難時,最重要的支持與力量。

  
二、營造豐富刺激的家庭環境。給予孩子發現與解決問題的機會,經歷獲得成功的喜悅。

  三、學習威信民主的教養策略。鼓勵孩子自己完成事情、給予溫暖的回應、允許孩子有獨立或自主的機會。

  此外,分享幾則建立孩子責任心的方式,讓父母放手試一試:

  
1. 放心與放手——訂定清楚的「遊戲規則」,並切實執行:依據孩子的發展與成熟度,訂定清楚的原則,告訴孩子如果沒有達到目標,就必須自己承擔後果,但父母親也要學習適時的提供建議、支持與放手,才能讓孩子真正的成長。例如:外出用餐禮儀、生活作息的規劃、個人物品的準備、家務的分工等,不要急著幫孩子收拾殘局,努力做到「說到做到」、守信用的父母。

 
 2. 重視過程甚於結果——給予孩子更多練習的時間與空間:父母親不妨放下成人的標準與價值觀,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努力付出的心血與過程,更勝於成果。所以即使孩子做得不很理想,也要肯定孩子的努力付出,這樣的鼓勵會讓孩子覺得自己有用、有價值,並且讓他有勇氣再度嘗試。必須長時間累積,子女才能逐漸發展出正向的自我概念與責任感。

   
3. 因材施教與鼓勵自我監督:每個孩子的特質與能力皆不同,父母親應依照個別不同的特質與能力,給予不同的責任標準。否則過度的責任易造成令人喘不過氣的壓力與痛苦;反之,過輕的責任則容易形成孩子依賴與偷懶的行為。要留意避免比較,讓孩子做自己。父母更應該幫助孩子認識自己,了解自己的個性與能力、優勢與劣勢,學習更有效的監控與管理自己行為。

   
4. 身教重於言教:在家庭生活中,父母最具有示範效果,是孩子正向模仿的對象,也是培養孩子責任感最佳的教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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