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

如何在理財上得自由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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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
 


近幾年來,拜發卡銀行各樣廣告促銷之賜,台灣信用貸款的數額不斷攀升,保守估計,每一位國民平均負債接近30萬。不用賺錢就可以享受花錢帶來的快感和權力會讓人上癮,很難戒除。


 


教會應該教導國人,尤其是基督徒,從聖經而來的正確理財觀念,而非用貸款來製造富裕虛榮的表象?箴言二章6節說: 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,知識和聰明都由祂口而出。 神早已透過聖經將祂有關理財的智慧和知識賞給我們,我們只要樂意遵行,便可蒙福。以下將分享個人理財看法


 


.觀.念.篇.  ── 辨認並拒絕錯誤的理財觀念


一、社會說: 金錢萬能 人可以靠錢不靠神 。聖經說: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?因錢財必長翅膀,如鷹向天飛去。 ( 箴二十三5 )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自高,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,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。 ( 提前六17 ) 一般人總認為 金錢 是可靠的,所以將 安全感 建立在所擁有財富的多寡上。但聖經卻說 錢財 是虛無的、無定的、靠不住的,因錢財必長翅膀,如鷹向天飛去。這裏並不是說 錢財 真長了翅膀,向天飛去,而是形容錢財之虛無。台語說: 人兩腳,錢四腳。 ,也有類似之意。例如:通貨膨脹就會使所得無形當中變少了。所以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,在祂裏面才是真有依靠,這真是對是人的一大提醒。


 


二、社會說: 要妥協才能成功 未達目的不擇手段 。聖經說: 求祢使我的心趨向祢的法度,不趨向非義之財。 ( 詩一一九36 )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。 ( 林前十四40 ) 一般人為了快速累積財富,在過程中往往妥協了一些應該堅持的做人做事原則。尤有甚者,在公司工作的人,甚至違反公司規定,私底下收取來往廠商之回扣;或出差時,虛報收支,以少報多,賺取差價。凡此種種行徑,皆是短視近利者,自認為自身的名譽可被區區數元收買,需謹慎之。 附註:台積電董事長 張忠謀 先生曾在天下雜誌的訪問中說到: 台積電的員工守則記著:員工若收取回扣 ( 不論金額多寡 ) ,公司終身不得錄用該員工。


 


三、社會說: 借錢是高尚的行為 我可以靠貸款理財成功 。聖經說: 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( 箴二十二7下半節 )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不要做人的奴僕。 ( 林前七23 ) ,現在的金融體系,想盡各樣的方式,可以說是花招百出,鼓勵社會大眾向金融體系借錢。但敬虔的基督徒需留意, 神並沒有禁止我們借錢 ( 但也沒有鼓勵 ) ,但提醒我們,借錢 ( 貸款 ) 者會成為債主的僕人,會破壞了人跟 神的關係。 ( 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事奉兩個主人。參太六24 ) ,再者,我們也須留意,不要借連你自己一輩子都無法償還的金錢,連一天也不可以。 ( 無論他的條件有多優厚 ) ,如果你無法償還,卻還借款,這豈不是存心欺騙嗎? ( 請參註 )


註: 72法則 :一種概算公式,可以知道期初投入一筆金錢,經過多久,在固定利率下,經過時間的複利效果,期初投入的金錢可以增加一倍。例如:期初投入10,000元,年利率18﹪,大概多久可以變為20,000元呢?72÷184,大概四年就可以了。 ( 此法也可以用以概算期初負債額多久可以增加一倍 )


 


四、社會說: 錢是自己賺來的,自己有權決定如何花錢。 ,聖經說: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期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 ( 詩二十四1 ) 人的角色是管家, 所求於管家的,是要他有忠心。 ( 林前四2 ) ,一般人認為錢是自己賺來的,愛怎麼花就怎麼花,旁人管不著。但敬虔的基督徒需曉得自己不是金錢的主人 ( 所有者 ) ,只是管家 ( 受託者 ) ,要忠心地來管理受託的財富。因為知道將來回到天上, ( 主人 ) 要跟我們算帳,我們要交代清楚。所以,我們豈可照著自己的意思來花錢,而不尋求明白 神的心意呢?


 


五、社會說: 笑貧不笑娼 用金錢來衡量成功。 聖經說: 見人發財,家室增榮的時候,你不要懼怕,因為他死的時候,什麼也不能帶去,他的榮耀不能隨他下去。 ( 詩四十九16-17 ) 於是對眾人說: 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 ( 路十二15 ) ,在現在這樣一個一切都向 看的社會裏,聖經的話讀來猶如 暮鼓晨鐘 200412月台灣首 富蔡萬霖 先生過世時,試問他帶走什麼呢?他在世的時候,累積如此多的財富,死時一絲一毫也無法帶走。走筆自此,令人不勝唏噓。


 


六、社會說: 我努力工作賺錢,用金錢來彌補家人。 ,聖經說: 設筵滿屋,大家相爭,不如有塊乾餅,大家相安。 ( 箴十七1 ) ,現代社會不少的家庭是夫妻都工作的雙薪家庭。原以為家庭收入增多,家人需用充裕時,家人關係就會好,但情形恰好相反。由於夫妻雙方都在工作,結果下班回家後已無精神體力給對方與小孩,所以就想用金錢來彌補自己的罪惡感,長久下去會導致夫妻及親子關係的疏離,所以敬虔的基督徒需要謹慎處理這個課題。


 


七、社會說: 錢來也!錢越多越好! 沒有人會討厭錢的! 。聖經說: 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 ( 提前六10 )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 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 ( 來十三5 ) 金錢 本身是中性的,無關屬靈與道德與否。唯有 貪財 才是 神所憎惡的。對基督徒而言,我們在理財方面,是以 為中心,視理財為 榮神益人 的一種事奉。今日社會的迷失之一,就是把理財過程當作理財的目的。例如:累積財富越多 人生愈有意義。但聖經告訴我們,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。 ( 提前六6 ) ,不論在世人看來是貧窮或富有,人人皆可獲得 真正的大利 但一般的世人以 錢財 為偶像,不斷地追求存款簿數字的增加,但此種理財方式只有少數人能夠獲得,更多的人因為錯誤的理財觀,例如:借錢投資股票,賭博...,想要短期致富,反而使自己或家人陷入困境,甚至危及生命的安全。


 


理.債.篇 ── 理財首重理債,你可以避免被債務的海洋吞沒。


一、 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城裏寄居的,你不可欺負他。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,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,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 ( 申二十四14-25 ) 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,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。...到了晚上,園主對管事的說: 叫工人都來,給他們工錢,從後來的起,到先來的為止。 ( 太二十8 ) 所以,不要為明天憂慮,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;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。 ( 太六34 ) ,一般人對負債最簡單的瞭解,就是你所欠的債大於你的資產。這是看的見的有形負債。但有時我們似乎在有形的錢財上並未負債,卻常常為錢財的問題憂慮不安 ( 太六34 ) 。例如:常常因為資金的週轉需要,常跑銀行三點半。


在舊約聖經及新約耶穌的時代,工人領的是日薪,所以主人要當日給工人薪水,免得影響工人生計。現今的社會大多數的人交易都會使用塑膠貨幣 ( 如:信用卡、現金卡等等 ) ,我們應將當期費用當期結清,否則會因過了約定償還日期而被處罰 ( 因會動用到高利率的循環利息 ) 。今日的老闆若過了跟員工約定付薪的日子而未付薪,難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,雖然老闆並非付不起薪水。


 


二、 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 ( 約八32 ) ,正如有酒癮、煙癮的人一般,如果有一日不吸煙、不喝酒,就覺得渾身不對勁。同樣在今日這個高唱 先享受後付款 ( 如:××萬××期零利率 ) 借錢不用看臉色 ( 如:使用現金卡向未來借錢 ) 的社會裏,大眾傳播媒體每日不斷地 洗腦 ,使人們深深覺得 不負債 過生活,真是難上加難,但 神的真理有能力能救我們脫離這種無力感的生活。


 


三、 看哪,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你的 神。 ( 申十14 )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 ( 詩二十四1 ) 想要擺脫那種天天背著 債務 工作的日子嗎?首先,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,才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。聖經上說到 神是主人,那麼人的身份是什麼呢?人的身份不是主人,是受託付的管家,所以人需將自認為應該擁有的 所有權 交還給主人 ( ) ,才能扮演正確的角色。


 


四、萬軍之耶和華說: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 ( 瑪三10 ) 十一奉獻 是身為一個基督徒順服 神的主權最起碼的見證,你可能會想自己都在 負債 的情形下,還需要 十一奉獻 嗎?請記得 十一奉獻 是當納的,他是憑信心奉獻 ( 不論貧富,都須奉獻 ) ,不是天國的稅金,它不是一種宗教儀式,而是 神賜福與人的途徑。 ( 瑪三10 ) 奉獻讓我們學習在別人的需要看到自己的責任。 ---- 無名氏


 


五、 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 ( 太六11 )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,也不種,也不收,也不積蓄在倉裏,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。你們不比飛鳥貴重的多嗎? ( 太六26 ) ,當人處在 負債 的情形下,往往容易因每月所得的差距,常常變換工作。這原本無可厚非,因為正常人都希望家中生活能早日得到改善。但敬虔的基督徒需謹記,我們真正的供應者是 神, 神透過我們的老闆發薪資供應我們,所以千萬不要把我們眼目的焦點從 神身上轉移到 薪資多寡 上,特別是在 負債 的情形下。


 


六、 只要有衣有食,就當知足。 ( 提前六8 ) 殷勤籌劃的,足致豐裕;行事急躁的,都必缺乏。 ( 箴二十一5 ) 根據觀察,大多數人會落在 負債 的情形下,是因為用錢沒計畫,常常隨興 ( 衝動 ) 購買。但聖經說: 殷勤籌劃的,足致豐裕。 ,所以敬虔的基督徒在用錢上,應當有適切的規劃。每月的所得扣除 十一奉獻 外,應當滿足家人的基本需要為優先,在滿足 慾望需求 上應有所節制。特別在 負債 的情形下,除 十一奉獻 ,滿足家人基本需要之外,若有餘額,應優先用於償還債務,而非滿足慾望。


 


七、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;要敬畏耶和華,遠離惡事。 ( 箴三7 ) 已負債 ( 甚至沒有負債 ) 的基督徒,每一次購物前都應三思:我有沒有在基本需要及慾望之間仔細衡量呢?我買的東西符合基督徒的道德標準嗎?我在負債中,是否合適再用分期付款或信用卡購物?我買的是價廉物美的東西,抑或是折舊高又不耐用的東西呢?聖經說: 要敬畏耶和華,遠離惡事。


 


八、 美名勝過大財,恩寵強如金銀。 ( 箴二十二1 ) ,在台灣,一個成人平均有三、四張信用卡,那是非常稀鬆平常的事,這都拜發卡銀行強力促銷之功啊!但如果你無法當期費用當期結清而動用循環利息,或你已在 負債 的情形下,而還在利用信用卡購物來增加新債務,建議你拿起剪刀把信用卡剪掉吧!聖經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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