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

教導孩子使他歸向基督

 



 



 


教導孩子使他歸向基督


 


「 貝芮特 小姐!有件事我得向您認錯,因為先前您教我們師資訓練班時曾說:『只要有神的話和 神的靈就足夠吸引孩子們的注意力了』。我認為那是因為您富於戲劇性的天賦和性格特質吸引孩子們;可是今天我發現我錯了,因為您非常安靜地站在那兒,甚至動也沒動。」這段話是貝芮特班上一個學員在一次聚會後所說的。


 


那次聚會有四千位男女孩童聚精會神、專心地聽她講話。因為 貝芮特 小姐非常矮小,又必須使用麥克風;在這種情形下,她需要站在某個東西上面;而唯一可站於其上的是一條狹窄的長凳。這使她沒法活動自如;然而在聚會結束時,聖靈大大在人心動工,以致有一百二十位孩童把他們的心交給主。


 


這件事強有力地說 明貝芮特 小姐所說關於接觸並影響孩子的諸基本信條中之一項──「 神用兩種方法拯救人的靈魂──即 神的話和 神的靈,我從未看見有一個聽眾不被 神的靈並神的話吸引的。」小姐繼續說:「千萬不要藉著身體的力量、性格特質、或節目…等,使聖靈吸引人注意,並啟示 神話語的能力被削弱。」


 


人很容易傾向於倚賴除了主以外任何其他的東西。今日有人提到葛理翰牧師的成功說:「那是由於他性格的因素」不,是因為葛理翰牧師完全降服於 神並倚靠祂的聖靈。


 


神能使用任何器皿,甚至連屬土的陶器祂也能使用── 器皿用不著一定是金的或銀的。因為 神不會使用在你、我裡面能找得著的東西,而是使用祂自己帶來並放進器皿裏的東西。「跟隨我」耶穌說:「並且我要製作你」。哈利路亞!


 


因著這個信念, 貝芮特 小姐相信任何其他輔助教材,如:圖片、說明……等,並不像一般認為的那樣非有不可。一旦加以使用,老師應該確定他所使用的圖解說明適合於他當時教導的孩童,是在他們所能理解的範圍內。(某些圖片說明適用於某地的某個團體,但很可能對另一地方或另一團體完全不適用,不同年齡的組別也會出現類似的情形。)


 


再者,圖解說明必須符合聖經,就著史實、風俗習慣和服飾而言必須確實。當上述規則未被注重時,會導致另一方面較深的屬靈教訓被人忽略。舉例來說;一般圖片顯示以色列人穿着非常美麗且富有色彩,然而歷史研究顯示,一直到被擄時期以色列人才採用了鄰國的服飾。在此之前,他們的衣服沒有什麼特別的顏色,藉著他們的服裝得以知道他們是一個分別為聖的民族。難免地,有些人會開始貪戀外邦人色彩繽紛的衣服。了解這些史實,使我們更深一層地明白亞干犯罪是怎麼一回事。


 


某個地方在研究會幕時,為了讓孩子們更清楚某樣物品的意義,藉著使用計算尺來幫助他們更深地了解。可是,無論何時,使用輔助教具的老師需要視該教具不過是個教具而已──只是一個供輔助用的拐杖,可千萬不要倚賴它;而是倚賴聖靈親自把神的真理啟示給人。就教導而言, 神曾經在藉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的話中將祂主要的方法啟示出來──「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,你們只聽見聲音,卻沒看見形像。」(申四:12


耶穌也曾說過:「我對他們說的話是從 神而來。」


 


關於一個孩子天然心思的律,據說以下的敘述為真確:那就是一個孩子單單聽講,記得住百分之十;若同時看,記得住百分之五十;而他親自操作過的事,記得住百分之九十。可是根據屬靈心思的律來說,聖靈能使神的話百分之百進入人心。因此貝芮特期望聖靈能在適當的時候,把所需要的話放進她心思裡。許多年來,當她遇到一些孩子的問題把她一下子難住了,就在那時她這樣禱告:「聖靈啊!如果在神的話裡有任何記載可以答覆這個問題而我已經讀過,求祢把它帶進我的記憶裡」; 神總是這麼作。


 


「任何一個人只要知道一篇故事,他應該就說得出來。」這位擅長說故事的人這麼表示。也許有人會質疑她的這番言論,正如本文開始時她的學生所提出的問題一樣。可是一個人在與她辯論之前,最好把 貝 小姐建議的事情察驗一下。


 


貝芮特小姐推薦一種方法,在準備講故事或是預定要講的題目之前,一個人至少要先讀它十二遍。如果你真的想要知道聖經裡任何主題,那就應該像她的首任牧師詹姆士•葛雷所教導她的:「讀這個故事的上下文,讀出聖經裡首先提及這主題的相關經文。閱讀每一個段落,再看這卷書的本身,看了又看,反覆且用禱告的心來念,這本書是唯一需要用心去念的一本書,而所有其他的書可以藉著思考來瞭解。」


 


在讀過並思考既定的經節後,貝芮特提出關於上述經文的十個問題。


一•這段經文的主題是甚麼。


二•哪個人物是這段經文的主要角色。


三•哪一節是最好的經節?


四•最主要的教訓是甚麼?或強調的是哪一件事(十三歲


以下的孩子不需要給他們 太多資料)。


五•哪些教訓和基督有關?


六•有沒有什麼命令需要遵守?


七•有何榜樣可以效法?


八•有何錯誤可以避免?


九•有什麼應許可以向主求?


十•有沒有什麼禱告可以回應 神。


 


很明顯地,這種方法使貝芮特一直有所收獲。她並沒有倚靠統計數字,可是她在畢利主日佈道團服事的時候,曾被要求保持她服事的記錄。單是辛辛那提的佈道大會中,她就得以看見三千三百六十四位男女孩童歸主。在她所有的服事中,她都要確知是否每一個孩子真實認識了主耶穌。


 


貝芮特小姐是在八歲那年得救的。一次放學回家的途中,她突然被克雷閏第一浸信會教堂裡面的優美管風琴音樂給吸引住了,因此她走了進去。那裡正在舉行成人的查經會。不久,戈登牧師講出她所聽過最奇妙的故事──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如何替我們的罪死,然後從死裡復活;只要我們肯接受祂我們就有永生。然後戈登牧師說:「基督為你所說的每一句謊言而死」;小法蘭西絲•貝芮特心中暗想:「喔!那個人知道我在學校裡說了一個謊話」;牧師又說:「基督為每一個小偷而死」;「哇!那個人知道我曾想偷一分錢」。


 


「我記得他提及許多其他的罪,可是那些不是我的」。貝芮特如此說:「但這兩樣的確是我的罪,那就是聖靈作工的方法」。自覺有罪的小法蘭西絲不禁淚如泉湧。有一個陪談工作者來到身旁領她歸向基督。有三年之久她沒有再聽見耶穌寶貴的尊名,因為她的家是屬世的;沒有一本聖經,沒有禱告、或是屬靈的指導。以後神引導法蘭西絲進入教會,那是一所由詹姆士•葛雷牧師所牧養的教會。


 


在她決定預備要加入教會之時,她被問及一個問題:「小女孩,妳願意在任何環境和任何地方選擇主的旨意勝過妳自己的意思麼?」「我願意」她這樣答覆,藉著神的恩典在以後叫人感到攪擾的幾年內,她持守了她的奉獻。


 


她在十七歲的時候,成了主日學教員,而且她班上所有的女孩都歸向了主。她在女青年會作秘書達十七年之久,其後有十四年左右在畢利主日學福音協會作兒童工作。有好些年她在芝加哥總部主領許多聖經課程,並且在慕迪聖經學院教導師資訓練的課程,該課程是有關兒童佈道的工作。 貝芮特 小姐有次向一位天主教教區學校的女校長問道:「對於尚未入學的孩子妳能教些什麼?」她答覆道:「神創造世界和人類;因著亞當的叛逆我們都成了罪人;基督是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;基督為世人的罪而死,祂又從死裡復活;祂正要再來審判這個世界,所有屬於真教會的人才能得救。」即使是在她監督帶領下的幼稚園學生,她也會讓他們在短短的幾星期內確知這些基要真理。天主教徒沒有教導孩子們花鳥,沒有讓孩子們在沙坑裡玩。他們教導孩子教義。神唯一被高舉過於祂名的就是祂的話語。若撒但使我們不傳出 神的話語,牠就要大大地得勝了。


 


「他要將知識指教誰呢?要使誰明白傳言呢?是那剛斷奶離懷的麼?(賽二十八:9我作孩童方面的工作已經有五十四年之久,一直都沒中斷過,也非常樂意看見上千的孩童歸向基督,正如我小時候歸向主一樣,並且學習主的教訓」;貝芮特小姐如此作見證。她堅信一個孩子若在主的道(話)中重生並且被堅固,就永遠不會偏離真道。


 


箴言 23:13 不可不管教孩童;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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